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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干部选拔任用的“防火墙”
来源:新宁组织部 作者:未知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19年05月30日
    干部选拔任用是干部工作的核心。“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反之,用一小人,就会助长歪风邪气,恶化用人生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出台,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重要保障,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构筑了一道有力的“防火墙”。
    筑牢干部选拔任用的“防火墙”,核心在落实全面从严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对干部源头的严格把关,事关执政骨干队伍的素质能力,是扎牢全面从严治党“笼子”的关键一环,无论是监督检查,还是责任追究,都必须把严的导向、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要求贯穿始终,要突出把干部的政治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让从严要求体现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筑牢干部选拔任用的“防火墙”,关键是要突出重点。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环节,突出用好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手段,切实把监督落在实处、检查落在细处。
    筑牢干部选拔任用的“防火墙”,就要把责任追究做实做细。教育千次,不如问责一次。要用好追责问责这一有效手段,发挥追责问责的强大威慑作用。《办法》明确了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干部考察组等有关责任主体的不同问责情形,分别列出“负面清单”,清晰明了,切实可行。每一次干部选任过程,都要自觉对照查找,规范行为,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每一次问题发生,都要对应责任,严格追责,切实做到“零容忍”。
    制度再好,关键是执行。要把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作为当前干部工作的重点,切实让铁规生威,让制度发力,让用人生态更加山清水秀。(新宁县委组织部 罗治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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