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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是法治生态的“风向标”
来源:新宁组织部 作者:未知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16年10月26日

习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是从严治党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依法治国的执行者和实践者,是法治生态的风向标,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当先锋、作表率。

然而,时代发展到今天,个别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人只听领导怎么说的,不管法规是如何规定的;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习惯拿手电筒照别人,严人不严己;有的人凭长官意志办事,一人说了算,一拍脑袋就定,一拍胸脯就办;有的人主观主义严重,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一任班子一套做法。这充分说明,在少数领导干部心中,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的习惯还没有养成,依法治国的思想观念还没有牢固立起来。

新华网曾报道,一位在基层做过书记的领导干部不无忧虑的说,在当市委书记时,有人想让他干预一起法院审理的案件,他回复说,法院独立审理的案件,自己无权干预。结果,这个请托人拍着桌子吼道:“全市都归你管,法院还能不听你的?!”这个忧虑看出了这位市委书记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如果不是他的理直气壮,就会出现以权压法的后果,就会让手中的权力发飙为“无法无天”的张狂。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作为领导干部,如果只是对别人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己却自觉不自觉地置身于法之“上”或法之“外”,那就势必造成法制和人心的混乱,使法制的尊严变成笑柄。领导干部只有不但把“法”当成治国治党、治人治事的工具,同时又把它当成律己立身的准则,“依法治国”的原则才能赢得民心,我们的中国梦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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