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
近些年来,关于干部的管理和使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上下”问题一直为全社会所关注。当然,“能上”皆大欢喜,自不必说,而“能下”却未必你情我愿了。因为,按照此前的惯例,“下”的,要么是到龄,要么是换届,要么是发生严重经济、纪律问题或严重不称职。而另一种现实情况是,不少到年龄的领导干部或再到人大、政协干上几年;或在政府和党内换届时再挪个位置而已,有些还是原地不动;甚至,一些发生一般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不但下不来,有些还提升了;因为不称职下来的领导干部更是凤毛麟角。
事实上,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关键在长期以来形成的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风气和体制上的不健全。而领导干部“能下”的问题不解决,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等方面,会造成很大影响。比如:领导干部到规定年龄后,退到人大、政协工作;或者,从政府退下来的干部,照顾性地进入人大、政协再工作几年,显然不利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也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还比如:不称职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一些不仅得不到惩罚,反而还提升,甚至带病提拔、带病重用,长期这样下去,势必对领导干部队伍造成恶劣影响。
此次中央对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应该说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也可以这么说,这是我们党历史上首次从制度法规层面就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作出的重要规约,彰显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定决心;正如通知所指出,该《规定》的实施,对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个人认为,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关键环节还在于要真“能下”。
其一,只有建立起一个领导干部“能下”机制,才能激活整个干部队伍。领导干部只有“能下”了,才能腾出更多位置,把更优秀干部选拔到工作岗位,才能实现真正的能上;只有建立一个领导干部“能下”机制,在位的领导干部才能有危机感,才能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岗位,才能切实做好人民的公仆;领导干部只有“能下”了,才能形成领导干部岗位竞争局面。而且,只有让领导干部“能下”成为一个新常态,“能下”的干部才心服口服,不感到丢人;能上的干部也才能确实上去;只有以这样机制来约束,来竞争,干部队伍这盘棋才能下活。
其二,只有建立起一个领导干部“能下”机制,才能有效治理懒政庸官。从治理懒政庸官角度看,这是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的“带电”高压线。面对庸劣者居位而无惩治之策,面对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而无系统解决良方,其结果必然是庸劣者能入难出,使干部队伍越来越失去活力,走向平庸化、无能化,如同没有源头清水、活水的一潭死水,逐渐混浊污化。用什么人是导向、是干部进步的动力,不用什么人更是导向,更是对干部的鞭策。只有这两个导向都发挥效用,干部队伍方能始终处在活水循环状态。
其三,只有建立起一个领导干部“能下”机制,才能真正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作风。把“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调整下来,就会产生“倒逼效应”,警示那些庸劣者要么让位、要么干事增能。相反,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就会产生“激励效应”,真正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勤政、清廉、务实为民的良好风气。
所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就要做到真“能下”,敢于“能下”,逼其“能下”,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才能真正锻造新时代的好干部,促使广大干部担当大任,不负人民。(余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