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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珏珏:“家庭反腐”将成为反腐新常态
来源:新宁组织部 作者:未知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15年03月19日
 
    在全国两会前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5日下午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要求,上海在试点中要按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规定稳妥实施,在实践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这预示着,“家庭反腐”将成为反腐新常态。
    治理家庭式腐败迫在眉睫
    为什么要专门通过《意见》来规范、约束领导干部家人的行为?因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是近年来备受诟病之风,也是很多地方的“苗头性问题”。许多赫赫有名的“大老虎”,正是这么来的。在许多官员的腐败之路上,不难发现其家人包括妻女、兄弟等人的身影,甚至出现了“父子兵”、“夫妻档”等现象,有很多落马官员协同妻子、亲人受贿贪污,还有些党员干部出于侥幸心理,或阳奉阴违,或模糊边界、故意装傻。一旦出问题,就把责任推到家属身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说。
    预防家庭式腐败由来已久
    由于领导干部家属的特殊身份,距离公权力近,又没有公职的束缚,因此缺乏有效监管,容易形成权力寻租的灰色地带。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其中规定:“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除在国营、集体、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在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而兴办的劳动服务性行业工作者外,一律不准经商。所有干部子女特别是在经济部门工作的干部子女,都不得凭借家庭关系和影响,参与或受人指派,利用牌价议价差别,拉扯关系,非法倒买倒卖,牟取暴利。”至今,国家已经出台了10多项有关规定,而此次在两会前夕通过《意见》,展示了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家庭式腐败打击的坚定决心。
    “家庭反腐”先试点再推广
     此次《意见》的通过,明确上海“先试先行”,要求中央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跟踪进展,总结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 3月6日,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上海严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办法,对不同层级的干部有不同要求。相关规定目前正在深化完善,最主要的是严格要求市级和局级领导,这在上海是最高级别的领导干部,第二季度可望公布实施。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在家里,固然不用“正襟危坐”,但是该有的规矩不能忘,该划的“红线”不能少。领导干部在单位要做好领导,在家则要做好家长,以身作则,从严治家,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筑牢“家庭防腐、家庭拒腐、家庭反腐败”的篱笆。(回龙寺镇 伍珏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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