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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碧成:加强“一把手”权利监督 严防突击提拔“高压线”
来源:新宁组织部 作者:未知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14年11月25日
 
    最近两年,有些领导干部在职务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由于涉及人员甚众,又往往看不到过硬的提拔依据,曾一度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在离任前批发430顶官帽,河北省青龙县原县委书记高东辉在得知调任消息后突击提拔调整283名干部,湖南省株洲县原县委书记龙国华高升时顶风突击提拔100多名官员……(11月23日瞭望新闻周刊)
    突击提拔干部是指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在短期内快速提拔、调整、任命一批领导干部,属违法行为。而对“突击提拔干部”行为,中央早已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但遗憾的是,仍有些地方领导干部置党纪政令于不顾,大着胆子,顶风作案,任意妄为。
    常言道:“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培养提拔代表政府、行使公权的党员干部,理所应当慎之又慎,可这样的突击提拔却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笔者分析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在一个部门、一个地方能临时动议、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人,决非等闲之辈,更多的是一把手说了算,在这种绝对权力的高压下,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常委会讨论等程序,均成了一道道虚拟防线。二是受各种利益的驱使。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这种风险小而收益大的问题上,有些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一试“身手”,成为自己敛财的渠道。三是问责制度不健全。在现实中,突击提拔干部行为被上级发现的概率极低。即便是事情败露,往往是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而受到的最严厉处罚也多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等,更不要说受到法律制裁,这样的处罚缺乏有效的威慑力。
    要想严肃用人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必须加强一把手的权利制约,严防突击提拔干部“高压线”。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约地方一把手用人权。主要是规范一把手用人权的行使范围、方式和方法,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只有这样,才能杜绝“一言堂”现象,不会使组织干部部门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沦为摆设。二是调整监督格局。应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以及各级人大和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对“一把手”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三是加强人民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各级“一把手”要努力畅通与人民群众接触的渠道,真诚倾听群众的建议和批评。四是完善问责机制,加大对违规“突击提拔”的惩处力度。对选拔任用过程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提拔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提拔人,更要追究被提拔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只要层层追责,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的时候,就心有所惧、不敢违规,“突击提拔”之类的闹剧就会随之减少。(一渡水镇人民政府 谭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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