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广东肇庆的网友在论坛上发帖称,自己读初一的女儿开学领到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出版的英语课本里出现了大量广告内容,此事引起不少网民热议。央视《是真的吗》记者最近调查发现,教科书中夹带广告的情况确实存在。 (10月21日中央电视台)。
大家知道,教科书以其内容的科学性、正确性和真实性而有别于其他书籍,也据此让学生对其内容深信不疑。所以,从某种层面上讲,教科书一如无声的老师,用其行无声地引导紧随身后的学子,其权威性和价值示范性不容置疑。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第四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广告。
那么,在当下,教育这片唯一的净土上又何以也染上了铜臭气,众多广告竟然以“打包”的方式公然“杀”进英语课本,并且一路顺风被送到了学生手中?我们除了谴责那些商业广告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痛斥书商利欲熏心、唯利是图外,是否还有更多的反思:此事件是否涉及权钱交易,教育监督部门是否监管到位,制度上还存在哪些漏洞…..
事实上,早在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也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按理说,禁令之下,对教材的印刷、发行、使用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特别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该睁大眼睛,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叫停,并严厉进行追责。
由此可见,教材里插广告,还真不只是商人昧心赚钱的事!对于在教材中夹杂广告的行为,就该“一脚踩死”。所以,我们除了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监管外,关键还要动真碰硬,顺藤摸瓜,将幕后的失职者、腐败分子逐一揪出来,依法进行惩处问责;同时,相关部门还要进行反思,查找制度上的漏洞,让制度带上“高压电”,让某些教科书出版者、发行者再不敢为、不能为,从而还教育一片清朗的天空。(余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