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基层,基层老百姓对法治建设成效最具有发言权。因此,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必须把法治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提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的能力。
一、树立法治思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依法治国需要顶层设计,但更需要筑牢思想基础。党的基层组织是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战斗堡垒,只有做到自觉学法、遵法、守法,才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要带头学法懂法。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里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才能发挥其强制约束作用。当前,少数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相对淡薄,仍然习惯于传统的“人治”思维方式,习惯于用个人职权和关系“打招呼”、“批条子”,习惯于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这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基层领导干部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必须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重点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要深刻领会改革发展稳定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认识到法治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推动力,坚决纠正把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对立起来,认为依法办事束缚手脚、妨碍改革、阻碍发展、影响维稳的错误认识和做法,真正做到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二是要带头遵法守法。《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的公正性就在于法律的平等原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突破。作为领导干部,敬畏法律、尊重法治是对权力的最好保护,更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好保护。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就必须做到宪法法律至上,树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从内心深处把坚持依法办事作为施政习惯、自觉追求。要克服特权思想,树立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的观念,牢记任何职权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违法行使职权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树立法律权威观念,自觉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实现从“乡土秩序”向“现代法治”的转变,从“纸上法律”向“现实法律”的转变。要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治,努力做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三是要加大普法教育。基层群众大多法治观念淡薄,有的人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要么浑然不知,要么“以暴制暴”,要么越级上访、聚众闹事。因此,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结合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组织群众重点学习与自己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的作用,提高普法教育的社会效果。要整合阵地资源,利用法制学校、电视、广播、墙报、标语等,把法治文化和法律知识送给群众。要创新寓教于乐,寓教于乐,采取群众最喜爱的宣传方式,让群众自觉接受、乐于接受普法教育。
二、建设法治政府,着力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一个依法行政的政府是社会改革发展的稳压器和助推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的主导性作用,是提高领导力和公信力的关键所在。
一是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快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行政决策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坚决防止随意决策、违法决策,搞各种形式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尊重,以诚相待,集体决策一经做出,每个成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做到分工不分家,分管不分心,立足本职,心想全局,使个人分工围绕集体决策来运行,具体目标围绕总体目标来实现,局部效应围绕整体效应来产生,从而凝聚一心抓发展的合力。
二是要完善行政问责机制。目前基层党组织状况总体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还不高,办事不依法,遇事不找法,解决问题不用法,化解矛盾不靠法,习惯于行政命令,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甚至抵制或不执行,致使一些法规制度在基层束之高阁;有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徇私枉法、贪污腐败,出现“小村大腐”、“小官大贪”等现象。因此,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规范行政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解决乱行政、瞎指挥的问题。要强化行政主体责任,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错误做法。
三是要着力转变行政职能。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解决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特别是在经济管理上,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做到凡是市场能运作的,政府不包揽;凡是企业能自主经营的,政府不干预;凡是该社会办理的,政府不插手;凡事能由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领域,政府尽快退出,真正做到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要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政府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
三、强化法治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和谐稳定,不仅要政府依法行政,更要依靠人民群众自治,依法办事。要通过完善一系列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完善防范治理机制。依法加强社会治理,要做到预防为主,打防结合。要注重源头治理,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防范。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要强化调解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构建“党政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协调,司法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仲裁调解、行业调解、民间调解等为补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要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两抢一盗”、聚众赌博、吸贩毒、入室盗窃等突出治安问题。织密街面防控、社区防控、单位内部防控、虚拟社会防控、视频监控、区域协作联防等“六张网”,提高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管控能力。要创新管理手段,强化互联网联管功能,建立网上舆情引导、危机处理、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网络监测、预警、引导和应对处置能力。
二是健全利益调节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着力利益调节机制体系,确保社会利益均衡分配。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确保城乡均衡,人人共享。要健全完善“五大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大病医疗救助、教育助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五大社会福利(优抚、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及司法援助、就业援助、公用事业救助等社会救助配套制度,建立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流浪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制度。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工作。
三是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整合各方面社会资源,理顺社会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调”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要加快和深化机构改革,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健全职责体系,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各职能部门形成运转协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经济主体的协同作用,形成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络。要加强基层综治办、群众工作站、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配套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和队伍在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要建立“条块互动”工作机制,延伸社会管理触角,全面加强“两新”组织综治机构建设,实现综治工作无盲区、全覆盖。
四、坚持法治为民,构建党群鱼水关系
百姓平则天下安,让群众得实惠,是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目的所在。当前,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更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一是坚持法治德治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最大的德治,德治能够有助于有效实现社会整合,减少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果,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因此,一方面要坚持依法行政,越是问题复杂、矛盾突出,越要严格依法办事;一方面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以优秀的人格激励人、团结人,赢得群众的支持。要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公正公道,襟怀坦白,客观公正地待人处事,不以个人好恶作评判取舍。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道德建设,把一些基层群众的道德规范、约定俗成提炼为规章制度和规范性约束,提高全社会人文素养和道德品质。
二是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观念,坚决纠正在行政执法观念上部分存在的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的认识。要防止执法的随意性,坚决纠正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以及人为设置行政处罚“陷井”等不良现象。要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摒弃耍特权、抖威风、粗暴执法、冷横硬推等做法,及时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有关责任人,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力度。要完善执法制度,以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为重点,围绕岗位职责、执法程序、办案流程等,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三是强化法治基层基础。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如何,直接关系到法治建设的成效。要切实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努力使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党组织作用有效覆盖到社会各个领域。要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和动员社会基层各方面广泛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的局面。要健全基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着力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特别要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薄弱领域党建工作,抓好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等社情复杂地域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要针对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现状,进一步加大整顿转化力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综合治理机制、责任倒逼机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保证基层治理法治化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