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 刊
第3期
中共新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领导言论
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增强人大民本意识
伍华珍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在新形势下正确衡量国情世情作出的重大科学决策。贯彻群众路线,有利于巩固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强化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彰显制度的优越性。人大来自于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天然联系,自觉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本质需要。如何把群众路线贯穿于人大工作过程,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着力。
一、为民用权,为民谋利,提升服务理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也是走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实践证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做到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国家权力,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从而实现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实现权力公正、社会公平,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体制优势。因此,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人大常委会及人大工作者必须提高“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服务理念,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自觉坚持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要进一步树立为民履职意识,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聚焦“四风”,挖根逐源,强化整改,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建设,确保为人民群众用好权,为人民群众谋好利,提高解决民生问题的及时性、准确性、高效性,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二、倾听民声,凝聚民智,助推民生发展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决定着历史的发展方向,关系着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邓小平同志就曾说过,一个革命政党,怕就怕听不到人民群众的声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真诚地、主动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作为人大工作者,更是离不开人民群众,必须践行群众路线一以贯之。我们在人大年度议题谋划、重大事项决定,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审议等活动时就必须坚持敞开大门,广开言路,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主动走下去听意见,主动把群众请进来问意见,始终坚持深入基层一线,看现场、查实情、听实话,面对面交流,收集第一手资料,坚持“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原则,不走“自娱自乐”、“闭门造车”的官僚主义路子。要以民之所想、民之所盼、民之所望为履职方向,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使议题选择、决议决定、审议发言、工作建议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找准着力点、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关心人大,让人民群众关注人大,改变人大工作“自弹自唱”的局面。
三、改善民生,维护民利,增强监督实效
“民生账本扎实厚重,民生嘱托意味深远。”政府在发展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方面的部署、落实、效率,是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但由于民生问题涉及广泛,人大监督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我们要善于找准民生监督角度,确保民生监督有深度,监督有力度。要重点选择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政策法规、民生工程资金、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福利保障、司法公平正义、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医疗住房卫生、文化教育就业等方面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努力在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问题上找问题、挖根源、出建议、促整改,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力戒法律监督听汇报、人事监督走过场、工作监督务虚功、审议发言泛泛而谈的形式主义、好人主义。要抓好抓实人大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信访的优势,认真转办、督办有关问题,要善于从群众来访来信中梳理发现问题,找到监督的短板,完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畅通民言,落实民意,完善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细胞,是人大和群众之间的重要纽带。代表履职的过程,其实就是人大密切联系群众和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代表履职的水平优劣关系到人大工作水平,履职效果的优劣关系着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因此搞好人大工作,践行好群众路线,必须在代表工作上下工夫。一是要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监管,落实代表年度履职登记制度,增强代表为民履职的责任意识;二是坚持“双联”制度,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提供优质的服务,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要强化议案建议意见批评督办力度,使办理工作更加合民心、得民意,促进代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落实好、解决好民生问题。
每期一评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做任何工作,如果抛开程序、不讲规矩,就可能流于形式、无功而返。以“三严三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要坚持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先把规定动作做到位。
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央都有明确部署和具体要求。这些规定动作,有着鲜明的针对性,不仅体现宗旨要求,也凝结着党的历史经验和执政智慧。对于开展活动而言,规定动作是一整套科学的执行方案,好比承载列车前进的轨道,帮助飞机校准方向的航图,不能有差池。可以说,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至今,凡是取得进步的领域、看到成效的地方,首先源自于对中央统一部署的贯彻落实。
现在,有的地方出现一种倾向,不在中央规定动作上下真功,片面在自选动作上求新求异。有的一味赶活动进度,学习刚“敲锣开张”,意见还没听几句,就准备“鸣金收兵”;有的不顾具体差异,照搬第一批活动的方案,认识问题“上下一般粗”、查找问题“左右一个样”;有的只关心效果宣传,中央精神还没吃透就锁在抽屉里,大把精力都用在设计“花样载体”、打造“响亮口号”上……没有扎好马步,就去研究十八般武艺,打出来的必然是花拳绣腿,不能强身健体,对“四风”也毫无杀伤力。
以严的要求来对待规定动作,才能真正体会到扫弊除垢的深意;不断以实的态度完成既定环节,方能真正触及问题本质、找到解决办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关键是要学深学透,听全听准,为后两个环节打好基础;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缺一不可,会前谈心、会上批评、会后通报一板一眼;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对准中央已经点出的问题,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一条一条地改。规定动作先到位,自选动作后出彩,教育实践活动才能上水平。
“巨匠是在严格的规矩中施展他的创造才能的。”先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对教育实践活动来说,这是前提;对衡量抓落实能力来说,这是标尺。
送: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发: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市驻县各单位党组织,县委各督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