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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来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未知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从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着手,列出了新宁法院为民办实事十条举措,制定了为民办实事具体实施方案。

在立案窗口创立党员先锋岗,始终把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放在第一位,在立案大厅设立老年人、残疾人专用诉讼服务窗口,在立案大厅提供药箱、饮水机、雨伞等便民设备党员干部以身作责,带头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权威的司法服务。

根据上级部署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审判执行重点工作,以及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具体情况,挑选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党员干部组建“党员突击队”,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扬党员干部谋划在前、吃苦在前、冲锋在前、实干在前的精神。

挑选业务骨干,设立共产党员为主体的“党员示范团队”,大力开展集中宣判、巡回审判、诉前调解、印发便民手册、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等。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审判执行工作中扎实为民办实事。

  县人民法院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方面着手,建立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实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一抓到底,确保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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