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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彰显民本情怀
来源:新宁组织部 作者:未知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16年07月28日

       26日,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培训会,并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视频培训。规范指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727南方都市报)
   
此规范一出,群众拍手叫好,纷纷点赞并转发。
   
在智能手机普及的“全民拍摄”时代,遇到突发事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便是围观后拿出手机拍照拍摄或录制小视频,这个习惯动作在遇到民警现场执法时,经常会被喝止,理由通常是妨碍公务。“兰州市和平镇派出所民警执法把拍摄者打得屁股开花”“民警暴力执法被拍,拍摄者被威胁”……前段时间,各地频繁曝出市民拍摄民警执法被打等事件,让民警本应有的执法工作偏离了方向,也让围观市民失去了应有的尊重,无疑损坏了民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你敢录警察?铐起来!”一句简单粗暴对拍摄者怒吼的话语,带有职权的优越感和威胁,让人们心生厌恶。事实上,对老百姓而言,他们围观拍摄只是出于一种好奇心态或是关系自身利益的事件,大多拍摄并非恶意。
   
“公安执法规范化”,是老百姓自身权益的保护罩,既能让群众参与执法监督,又能让老百姓在规范执法中感受到公平公正和尊重。老百姓得到尊重了就能使他们在面对警察严格按照规定执法时理性对待,最大程度上给予理解和支持,也能自觉提高执法的配合度。
   
规范的出台,其实是一种改变传统执法思维的做法,把民警的滥用权威和优越感去掉,粗暴冷漠去掉,使执法回到为民服务初衷。文明执法保护他人也保护自己。
  
“镜头”下执法并不难,难的是执法思维的改变。近年来,警察执法、城管执法的文明程度等其实都在改善。执法都需学会“镜头下工作”,接受大众的监督,社会的监督,这样才能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观念,才能彰显执法为民的情怀,才能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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