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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文物管理局招聘“刘氏宗祠”管理所讲解员公告
来源:新宁组织部 作者:未知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14年08月11日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2名,由劳务公司派遣,从事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刘氏宗祠管理和陈列馆的讲解工作,相关聘用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

3、能英语交流,有国导证者优先;

4、限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行良好,举止大方,身高156cm以上,能吃苦耐劳,热爱文物及讲解工作,适应乡镇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新宁县文物管理局(文化大院内文化馆四楼)。

3、报名需提供材料: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计生证明(已婚者)及1寸免冠照片2张。

三、招聘流程

1、考试为笔试和现场模拟。考生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并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两证不齐或未按时赶到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体检:拟聘用人员自行提供健康证明,健康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依序递补。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行业务及制度规范岗前培训。

四、薪酬待遇

录取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有关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从事刘氏宗祠开放管理及陈列馆讲解工作。

1、试用期为一个月,月基本工资1500元。

2、试用期满后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月薪2100元(包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报名咨询电话:0739-4836205。

联系人: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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