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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其档案如何管理?
来源:新宁组织部 作者:未知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07日

一般情况下,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后,干部的身份已不存在,也不再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档案根据其去向或另就业的情况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已有就业单位的,将档案转给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如不具备保管条件,由本人联系转给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如需要劳动部门安置就业的,可以转给该人员所在地区的有关劳动部门。一时不能确定去向的,档案仍由原单位保管。但是如果另就业或出国,长期不办理转移档案的、原单位不能为其出具涉及本人档案内容的任何证明材料,或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查阅(国家安全、公安、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因工作需要,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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