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预备党员是否可以做入党介绍人?是否可以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预备党员入党时间不长,正在授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为保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效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过较长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严格要求自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42.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工作有了变动,是否需要重新确定介绍人?
如果入党介绍人在被介绍人尚未转为正式党员前工作有了变动,而且未离开同一单位,可以继续担负起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责任,不必重新确定介绍人。如果入党介绍人调离原工作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组织应当重新确定介绍人。
4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其直系亲属犯了罪怎么办?
作为一个预备党员,当直系亲属犯了罪时,应该把自己所知道的情况,特别是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表明自己的态度,积极支持和协助司法部门按法律办事。同时,要教育和督促亲属彻底交代问题,认罪服法。如果预备党员能够这样做,组织上查实预备党员本人同直系亲属的罪行没有任何牵连,又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应批准其按期转正。如果发现预备党员与其直系亲属的罪行有牵连,应根据他的问题及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经过讨论后作出相应的决议。
44.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患了精神病,其转正问题应该怎么办?
预备党员患了精神病,在患病期间应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待其完全病愈后,再根据党员条件,讨论并决定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45.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能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时,本人必须参加,本人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若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
46.党员因故未出席,但会前征求过他们的意见,这部分党员能否列为到会人数之内 ?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按照规定,应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应有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接收入党,并在支部大会的决议中写明表决的情况。有的党员因故不能出席,会前征求他们的意见是对的,但不能把这部分党员列为到会人数之内。
4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可以入党吗?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作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共产党员更应该自觉执行。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已接受处罚的人员申请入党,要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的考验。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确实对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有了正确的认识,一贯表现较好,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
48.为什么发展新党员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党组织为了了解一个同志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应进行政治审查。发展新党员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有:入党申请人本人的政治历史、现实表现以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政审中,要摒弃过去“左”的做法,对档案中已有明确记载,已经作过结论的历史问题,不再重新审查。
49.政治审查的方法有哪些?
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其他有关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入党。
50.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出现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对发展对象有不同看法和意见是正常的,要通过充分讨论,使大多数人统一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果讨论中持两种意见的人数接近,则不要匆忙表决,可暂时休会,待进一步酝酿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51.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遗失了,应该怎样办理其转正手续?
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于组织上保管不慎或转递时遗失了,应该按照组织手续补填入党志愿书。党组织要在其补填的《入党志愿书》上“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内注明情况和原因,不应影响其按期办理转正手续。如果预备党员已经调动工作,原接收入党的党组织应该负责介绍其入党时的情况。因保管或转递时遗失了志愿书的单位要负责证明遗失情况,然后由原单位党组织给其补填入党志愿书,由调入单位党组织讨论其转正问题,并办理转正手续。
5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未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组织应如何对待?
对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组织一方面要及时提醒他们,说明道理,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53.预备党员转正后哪些资料需存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54.被延长预备期者,党龄从何时算起?
被延长预备期者,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被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55.重新入党后,其党龄从何时算起?
因自行脱党、劝退出党、要求退党而出党或被开除党籍的人重新入党后,其党龄以重新入党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以前一段的党龄不能计算在内。
5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的党龄能否连续计算 ?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他们恢复党员权利之后,留党察看期间的党龄连续计算。
57.可否用拖延讨论转正时间的办法来延长预备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对于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可以决定延长其预备期,以进一步教育和考察。这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既是对党负责,也体现了对这个预备党员负责的精神。因此,用拖延讨论转正的时间的办法,来变相地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是不妥当的。
58.党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其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是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党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其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在上级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如其问题性质属于敌我矛盾,应当停止他的组织生活,等到上级党委批复后,再按上级党委的批示执行。
59.预备党员是否应交纳党费?何时开始交纳?
预备党员必须同正式党员一样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党员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月份开始交纳党费。由共青团员入党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可以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60.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党费应交到哪里?
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党费仍应交到原单位的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