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解答依据来自中组部编印的《党的组织工作问答》,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党员实用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党员管理手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的选举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21.流动人员入党向哪里申请?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2.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转正时,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应如何处理?
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转正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如果赞成人数正好为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一般可按下述情况处理:如果因党员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党支部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表决;如果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对其能否转正意见有分歧,可以做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如果支部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可暂行休会,待查清问题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重新表决。
23.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哪五种人员可不计入应到会党员人数?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以下五种人员可以不计算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到会党员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年生产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24.发展对象是否必须参加讨论接收本人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发展对象必须参加讨论接收本人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若发展对象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对于因故或身体原因本人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
25.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采取哪种方式进行表决?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是新形势下扩大发展党员工作民主、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对党员来说,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可以打消举手表决时的思想顾虑,独立表达个人意志,为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创造有利条件。对发展对象来说,只有把功夫下到平时,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在各方面表现突出,赢得多数党员的信任和支持,才能顺利通过支部大会的表决。
26.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有效票数怎样计算?
支部大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造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向党支部正式提出书面意见,应当统计在票数之内。
2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后,党支部如果超过三个月未向上级党委上报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该怎么处理?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党支部应及时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如超过三个月上报党委的,党支部应重新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如超过六个月上报党委的,要退回党支部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8.党委在审批意见中是否要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预备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重要时期,而且又关系到计算党员的党龄问题。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但是,有的党员由于某些特殊情况,党组织可以决定其预备期不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因此,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时应注明预备期的具体起止时间,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并通知本人。
29.党委超过规定期限未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该如何处理?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包括支部委员会审查,基层党委预审,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因为经过一段时间后,发展对象的思想和表现可能会发生变化。同时,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期期为一年,如果上级党组织审批时间拖延过长,就等于缩短了预备期,必然会影响在预备期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0.什么是重新入党?
重新入党,是指因某种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或因触犯刑律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自行脱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党组织除名的人,再次申请加入党组织。党组织对要求重新入党的人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这些人中经过党组织长期考验,与党推动联系的原因已经查明,或确已改正错误,本人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严格审查,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可以被吸收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党组织要严格掌握这一时间要求。
31.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有哪些主要程序?
入党宣誓仪式是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好形式,一定要庄重、严肃。程序一般为:
(1)奏(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
(3)预备党员宣誓(宣誓人、领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领誓人领誓)。
(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参加宣誓仪式的人员都可发言)。
(6)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如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也应请其讲话。
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程序可作适当调整。
32.预备党员应在什么时间提出转正申请?
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3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在什么时间讨论其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党支部一般应当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34.如何处理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问题?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党支部尚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上级党组织应责成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党支部已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上级党委超过审批时限未审批的,上级党委应请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进行复议后,再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对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5.哪些情形应作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1)理念信念动摇,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产生怀疑,不能认真贯彻落实的;(2)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不执行党的决议,情节严重的;(3)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刑事处罚或管制、拘役的;(4)在预备期间,不履行党员义务,或思想落后、觉悟很低,经党组织教育帮助,没有继续进步要求的;(5)入党后,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或犯有一般错误,经党组织批评指出后,拒绝检查改正的;(6)在预备期间,犯有严重错误,或发现本人隐瞒了入党前的严重错误的;(7)延长一次预备期后,仍无明显进步的;(8)因共产主义信念动摇、不愿接受党纪约束等原因而提出退党、放弃转正的;(9)由于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36.党委超过规定期限未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的应当怎么处理?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对超过了规定审批期限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对于因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经支部大会复议认为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起按期转正。
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一般情况下,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的和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由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按支部复议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之日算起。
37.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党龄怎么计算?
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其党龄自延长预备期满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38.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不同?
在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义务中,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是一样的。在八项权利中,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有七项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
39.入党介绍人犯了错误是否可以继续担任介绍人,对被介绍人的入党有无影响?
对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如果入党介绍人只是犯了一般性错误,可以继续担任入党介绍人。被介绍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其入党也不受影响。如果入党介绍人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担任介绍人时,应另换他人。如被介绍人入党时不具备党员条件,或入党介绍人所犯错误与被介绍人直接有关,则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0.入党介绍人缺席的情况下可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两名入党介绍人均应出席,如遇特殊情况有一个不能出席,不能出席的介绍人也应在会前向支委会负责人介绍,由支委会的负责同志在支部大会上转达。如两名介绍人均不能参加,支部大会应改期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