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地保障财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新宁县财政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和措施,着力“四个清廉”,深入推进“清廉财政”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任务,实化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纳入财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加强学习。财政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市委“约法三章”以及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学习县纪委监委下发的典型案例和作风建设的通报。
三是强化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在局机关打造财政廉政文化长廊,对主要公共场所进行廉政文化氛围装点,醒目处悬挂党风廉政警言警句,宣传廉政思想,倡导廉政文化,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促廉、人人保廉”的良好氛围。
四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股室、个人评优紧密挂钩,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廉政工作机制,使廉政工作纪律制度全方位覆盖到财政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并得以一以贯之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消除不法行为的苗头现象。(伍立校、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