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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迅速传达贯彻 全市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暨公务员工作座谈会精神
来源:新宁组织部 作者:未知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19年07月26日

 

图为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暨全市公务员工作座谈会精神现场

      7月25日,我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和组织部部务(扩大)会,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暨公务员工作座谈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秦立军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全市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暨公务员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汇报。

      秦立军指出,《干部任用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遵循,要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鲜明主题,把务实担当作为鲜明导向,把精准科学作为工作理念,统筹推进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以选人用人新局面新气象守护全县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秦立军强调,要将《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和新出台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条例法规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要邀请省市专家详细解读,领悟核心要义。

图为县委组织部部务(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暨全市公务员工作座谈会精神现场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黄红五主持召开组织部部务(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全市公务员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黄红五指出,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和新出台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精神,彰显了中国特色干部人事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为做好新时代干部工作和公务员工作提供了目标和重要遵循。组织部门要坚决扛起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着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黄红五要求,要将相关条例法规纳入党校主体班学习;要对全县组织人事干部全面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考试,吃透精神,把握要求,推动全县干部选任和公务员工作迈上新台阶。(张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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